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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多次性侵犯年幼女兒判囚兩年 官:被告現對女兒非常危險 (17:15)

42歲的清潔散工趁與年幼女兒同房時,多次性侵犯女兒,直至女童去年向社工披露與父親同房,並自就讀幼稚園便遭父親非禮,案件最終報警處理。清潔散工早前承認三項非禮罪名,今(29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法官稱,縱然其兩名女兒需要父親,但被告現時對她們來說非常危險,希望社會福利署介入為其家庭提供協助。

被告與妻子育有4名子女,包括有智力問題及過度活躍症的18歲長子、12歲次女X、7歲的第三子,以及1歲的幼女。

區院法官林嘉欣早前索取被告臨牀心理報告和女童X的創傷報告,女童X報告顯示,她未有因事件而心情低落,但卻對被告有矛盾感受,一方面形容被告行為「惡心」;另一方面卻因為被告為其父親,不知道是否應遷怒於他。

被告心理報告指出,雖然被告重犯風險偏低,但對其願意改變的積極性有懷疑,即使被告接受心理輔導處理其性犯罪行為,仍需看被告是否願意「打開心扉」去接受治療,認為被告暫不與女童單獨見面是最好的預防方法。

林官判刑時指出,非常關注被告欠缺對社會關係的了解,缺乏能力與他人建立在婚姻以外的健康關係,而他的兩名女兒需要父親,但被告現時對她們來說非常危險,希望社署介入為其家庭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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