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跟進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的各項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今日(28日)出席保安局專責小組的首次會議,就報告內的細項制訂出5個需優先處理的範疇,包括記者在大型公眾行動中的採訪安排及檢討警方武力使用指引等。
監警會於審視報告內提出52項建議,負責督導專責小組的李家超就警方應優先處理的項目訂出5個範疇,包括加強公眾信息發放和檢討與傳媒關係、檢討武力使用指引、改善臨時羈留處的安排、優化警方行動部署和策略,以及加強警隊內部管理、協調和培訓。
李家超指出,複雜程度相對較低的項目應盡快落實,如警方早前表示停用新屋嶺扣留中心拘留公眾活動被捕者。他亦建議就處理大型行動的人手編配、設備和其他安排,改善羈留設施。
李家超表示,專責小組會定期向特首林鄭月娥提交工作進度報告,初步擬定於8月匯報首份進度報告,其後再作季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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