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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歡迎通過港區國安法草案 仍有23條立法義務 (17:35)

全國人大會議下午(28日)表決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立法的《決定》草案,特首林鄭月娥發聲明,歡迎草案獲得通過。林鄭月娥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的憲制責任,亦和每一香港市民息息相關,又表示由於本港立法機關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故全國人大有必要緊迫地從國家層面,完善香港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和執行機制。林鄭月娥表明,根據《基本法》第23條,香港仍有立法義務,應盡早立法維護國家安全。

林鄭月娥說,特區政府會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早完成立法工作,並會在過程中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以及向各界解說這次立法的目的及重要性。特區政府會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和公眾教育,並就此向中央政府定期提交報告,林鄭月娥稱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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