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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學生否認暴動罪 警員:目睹被告向警擲物 (16:15)

去年10月1日本港各區發生嚴重衝突,其中黃大仙有大批示威者包圍紀律部隊宿舍,當時一名19歲男學生被捕及控以暴動罪。男學生今(28日)在區域法院不認罪受審,參與拘捕的警員庭上供稱,目睹被告向警方擲物,對被告印象「好深刻」,並承認制服被告後將其「成個人扯起」,因「唔想停留喺咁危險位置」。

現年20歲的被告林子浩報稱學生,他否認去年10月1日於黃大仙東頭村道與其他不知名者參與暴動。

控方召傳當日有份拘捕被告的警員楊運球作供。楊運球案發時隸屬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他憶述當時奉命到黃大仙守衛紀律部隊宿舍,起初與隊員在沙田㘭道與東頭村道交界設防,後來沿東頭村道推進至黃大仙巴士總站外,看見約200名示威者於50米外的龍慧樓聚集、叫囂並向警方投擲雜物。

楊運球續指出,警方舉旗警告無效,先後施放催淚煙及橡膠子彈,迫使示威者沿東頭村道後退至龍滿樓附近。至下午約4時,警方展開拘捕,楊運球在大批示威者中鎖定約10人,其中只有一名男子沒戴頭盔,遂與隊員衝前將其拘捕。楊運球在庭上認出,被告就是案發中沒戴頭盔的男子。

楊運球強調,對被告印象「好深刻」,因為被告曾一度離開傘陣向警方投擲雜物。他又說,署理督察林華平把被告制服在地,他再上前以手扣拘捕被告及帶上警車,當時被告太陽穴紅腫流血,右手亦擦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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