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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收探監婦燒鴨索燒鵝髀 接受利益等罪成保釋候判 (19:45)

退休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涉自2017年8月起多次向一名探訪被囚兒子的母親索取「燒鵝髀」,並在翌年農曆新年時收取該母親一盒燒鴨,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接受利益罪,經審訊後今(2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兩罪成,獲准保釋至6月11日判刑,其間裁判官索閱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尹志亮(55歲)案發時任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現已退休。控罪指出,被告於2018年2月15日至17日,未得特首一般或特別許可,向一名壁屋囚犯的母親朱妙雲索取一隻燒鵝髀及接受一隻燒鴨。

裁判官裁決表示,女證人獲發不予以起訴書下作供,小心評估她的證供後,認為她沒有誇張失實,接納她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至於被告作為公務員,理應知道有關守則,但他沒有令人帶離違禁品,案發時被告刻意用雨衣遮蓋手上的燒鴨,刻意隱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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