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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莊定賢住所僭建物未有明顯危險 韋華高住所僭建物暫可保留 (15:20)

警察機動部隊校長莊定賢位於西貢田寮村46號的住所,以及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位於西貢大洞村70號的住所,早前被傳媒揭發疑有僭建物。屋宇署今(27日)回覆本報稱,莊定賢住所僭建物未有明顯危險,意味署方暫不會即時要求拆除;韋華高住所僭建物則可暫時保留。

屋宇署指出,該署人員到上述兩住址視察,在田寮村46號發現若干僭建物,包括玻璃簷篷、伸縮式帳篷、支承冷氣機的金屬架,以及地下及天台搭建物,未有於「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下申報,但署方稱該等僭建物未有明顯危險,會提醒有關業主即莊定賢,並按現行對村屋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按序處理,即在目標鄉村進行大規模行動時,進行執法。換言之,屋宇署未會即時要求屋主拆除僭建。

至於田寮村46號村屋外的木圍欄,屋宇署稱正進一步調查,如發現違規,會根據現行執法政策採取適當行動。

而新界北總區警司韋華高位於西貢大洞村70號的住所,屋宇署回覆,天台僭建物和2樓部分圍封的露台均已按申報計劃申報及獲署方確認。署方人員到上址視察後,發現已確認的僭建物維持申報時的狀況,根據現行執法政策,有關僭建物可暫時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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