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行動,其中19歲女學生在將軍澳以雪糕筒及膠欄杆堵路,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並須付堂費1000元,控罪獲撤回。
被告為女大學生鍾佩儀(19歲)。控方案情指出,當日早上7時25分,警車巡邏駛經將軍澳寶順路及翠嶺路交界時,警員看到包括被告在內6人,在往將軍澳隧道方向的寶順路兩條行車線,用雪糕筒及膠欄杆設路障。警員隨即追截,並在香港知專設計學院(HKDI)外截獲用黑衣遮臉的被告。
被告被捕時,警員在其袋內搜到兩個口罩、一對手套、兩包膠索帶等物品。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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