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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助理涉收受燒鴨索燒鵝髀 囚犯母出庭頂證獲不予起訴 (20:30)

退休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涉於2017年底多次向一名探訪被囚兒子的母親索取「燒鵝髀」,並在2018年農曆新年時收取該母親一盒燒鴨,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即燒鵝髀,以及一項接受利益罪、即一盒燒鴨。被告早前不認罪,今(25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該母親解釋,當日送燒鴨是由於燒味店的燒鵝售罄。

被告尹志亮(55歲)案發時任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現已退休。控方今傳召已獲發不予以起訴書、向被告送燒鴨的母親朱妙雲,其兒子因藏毒而被判監。她供稱,自2017年5月其兒子被囚後,幾乎每天也探監,被告於同年約8月,與她搭訕時獲知其丈夫職業為「街市賣燒味」時,便先後兩次「瞇瞇嘴笑」地問「有無燒鵝髀?」。

2018年1月,被告第三次向朱妙雲索取燒鵝髀,她回應「我畀燒鵝髀你有無事?有無問題?」惟被告沒有回答。至2月15日、即同年的農曆年三十晚,被告問朱妙雲「過年會唔會嚟」,被告回應「要過埋年先嚟」,被告遂表示「咁你攞過嚟啦」,兩天後被告帶同燒鴨到訪,並稱被告收下後放在一個櫃內。審訊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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