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會議將審議有關訂立「港區國安法」的草案,前律政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今早(24日)出席商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本港習慣處理治安問題,要承認沒什麼經驗處理國安問題,中央在香港設立機構處理國家安全問題並非不合理。她稱,國家安全是中央管的事情,沒有說過該機構不會在港執法。
至於機構的權力及如何執法,梁愛詩稱,本港保安局、警方等與內地國安、保安有時間及空間協商權力分配,她相信法律會清楚列明。
梁愛詩指出,鑑於香港現時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亦沒有執行機制,此法例針對很小部分的人,包括反中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以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她說,社會比2003年《基本法》23條立法時出現更大反抗是中央預料之內,相信中央有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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