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巿民稱太子站外遭警施非法武力 入稟向警索償 (18:39)

去年9月22日有巿民在港鐵太子站外聚集及獻花,警方其後清場向聚集巿民施胡椒噴霧,一名當日在現場的巿民昨(20日)入稟區域法院,稱警方使用不合法武力,令他受傷及蒙受損失,要求警務處長賠償損失。

原告為陳卓傑,被告為代表警務處長的律政司長。

入稟狀指出,警方於去年9月22日在太子港鐵站B1出口的旺角警署後門或附近,向原告施加不合法武力,導致他人身受傷害,並要求法庭下令被告賠償,以及追討懲罰性賠償、法律費用及利息等。

另外,原告要求法庭宣布被告的行為違反普通法、《基本法》第28條,甚至《香港人權法案》第5條,侵害他所享有的人身自由及安全權利。

其他報道:邱騰華公布海洋公園新定位:突出教育保育、減機動遊戲投資

其他報道:D&G香港前主席涉收177萬元非法回佣 提堂准保釋

其他報道:警員佐級會禁查選民冊上訴部分得直 候選人傳媒政黨准查閱

相關字詞﹕逃犯條例 反修例 遊行 示威 集會 五大訴求 警民衝突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