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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觀塘警署外遊蕩 獲准簽保守行為1年 (11:58)

27歲無業男去年11月在觀塘警署車閘出入口外徘徊,被一名警長發現,截停搜查後發現其背包內有鐵筆、白混凝土粉、酒精及手套等物品,其後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該男子曾用電話拍下兩輛警車的照片,被控以一項遊蕩罪,今(21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獲准以2000元簽保及守行為12個月,須付訟費1000元。

案情指出,去年11月10日下午4時許,偵緝警長47532駕駛警車,從觀塘警署車閘出入口離開時,看到林文豪在閘口外。由於警長得悉當時有人針對警方作敵對行為,亦看見被告手持電話,警長擔心自身及其同僚安全,遂通知另外兩名警員截查林文豪。

林文豪被截查時,背包內有鐵筆、鐵片、白混凝土粉、混凝土膠、酒精、打火機等物品,隨後警員翻查閉路電視,發現他較早時已在該處流連。林文豪在警誡下承認居於粉嶺,當日約了朋友於晚上6時許在附近一個商場見面,但無法解釋為何背包內有該些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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