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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地盤工性侵3女網友判囚12年 (12:43)

24歲地盤散工涉前年透過facebook認識3名女網友,其後分別相約各人見面,在屋苑梯間強姦16歲少女,以及與一名12歲女童非法性交,事後威脅發布對方裸照。散工又前往23歲女網友的住所外後樓梯企圖強姦她,其後被對方設局暗中通知警方拘捕。散工早前被陪審團裁定強姦、企圖強姦和非法性交罪成,今(21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2年。

法官引述被告黃子軒(24歲)的心理報告指出,被告為人幼稚、不成熟和頑固,外在看似自信滿滿和善於交際,惟內在的自尊心脆弱,容易掩蓋自身問題。報告又指出,被告對性的態度輕率,情況令人關注,重犯機會屬中等較高風險。

3名受害人的心理報告則顯示,事件令她們情緒受困擾,對當日與被告見面感自責。曾遭被告拉入後樓梯企圖強姦的事主更出現自殺念頭,避免使用樓梯,以及考慮搬家。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透過社交媒體尋找可下手的獵物,沒使用避孕套,亦沒悔意。法官形容,遭被告企圖強姦的事主承受創傷最嚴重,被告當時並非懸崖勒馬,反而是事主幾經掙扎,才能擺脫被告魔掌,被告的行為亦涉小心計劃,終判他囚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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