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樓上酒吧違「禁酒吧令」 負責人罰款5000元 (19:30)

警方4月底巡查尖沙嘴一間樓上酒吧餐廳時,發現酒品銷售額超出營業額的五成,違反「禁酒吧令」的限制。38歲負責人今(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他求情時稱對法例的認知和敏感度不足,曾多次致電食環署欲澄清條例但未獲回覆,惟裁判官稱五成的酒精銷售限額已是「好簡單嘅數」,斥被告抱僥倖心態,判他罰款5000元。

被告嚴永安(38歲)承認一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衛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1)條發出的指示」罪。他求情時稱,酒吧曾自行停業4天,其後看到同行營業才選擇開店,惟裁判官稱其他人有調整業務,被告繼續賣酒是「講唔通」。被告曾致電食環署查詢條例詳情,但對方表示「唔識答」,之後給予他一條法律諮詢熱線,但他打了3天都無人接聽。

案情指出,警方於4月25日凌晨前往尖沙嘴明華廣場2樓「DK」酒吧巡查,發現有顧客35人,每張枱均有酒和小食,點算後酒精銷售額共佔64%,超過規定的50%,遂拘捕作為負責人的被告,他警誡下表示「我明白,畀次機會吖」。

其他報道:聽障主婦涉襲警准簽保守行為

其他報道:六四紀念館今重開 李卓人:六四悼念由市民自發遍地開花

其他報道:兩男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 7月再訊准保釋

其他報道:涉上環衝突夫婦等控暴動 督察稱不會單憑裝束認定示威者

相關字詞﹕禁酒吧令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