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健身中心東主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以及17歲少女李宛叡被控暴動等罪,案件今(2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高級督察吳智偉作供,對於警方佈防指令,他透露「一個督察級其實都可以授權使用催淚煙」,「情況緊急下,就算無戴豬嘴都會用催淚煙」;又說「唔會單憑裝束就確定佢係示威者」。
吳智偉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庭上播放西邊街警方防線旁的閉路電視,顯示有數名途人在防線旁戴上眼罩口罩,更有人互相幫忙佩戴。另一片段則顯示在警方防線外200米,位於正街一間便利店的閉路電視,顯示有人在店外向南快跑,商戶已落閘,店員說「好臭啊!」等畫面。辯方問吳智偉,警方施放催淚煙後,他是否看見不同的人急速離開;吳智偉稱:「我見到有人離開。」
辯方問吳智偉,是否以一人所持有的物件及他的行為,如手持鐵通或搬運磚頭等,去決定那人是示威者。他回答,以上是其中兩個考慮因素,辯方追問「唔會單憑著黑衫就係示威者?」吳智偉稱:「唔會單憑裝束就確定佢係示威者。」審訊下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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