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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歲童向警察宿舍擲汽油彈認罪 7.14判刑 官:違法就要承擔後果 (17:05)

去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示威者在各區引發衝突圖分散警方注意力,其中一名15歲男童向柴灣已婚警察宿舍投擲一枚汽油彈,損毁一單位的窗戶及外牆,今(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案件押後至7月14日判刑,待索取男童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心理專家報告,其間男童獲准保釋。

被告為15歲男童,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1月18日在柴灣已婚警察宿舍外縱火,損毁宿舍1座的外牆及一單位的窗戶。被告多名親人今到庭支持,其父母旁聽時一直緊握雙手,父親在審訊後不禁落淚。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7歲時確診患有亞氏保加症,強調多封被告父母、社工、學校教師等的求情信均形容被告本性純良,又稱其病症令被告判斷有偏差,才導致是次事件發生,被告事後已非常後悔,望法庭可考慮先索取多份報告才判刑。

裁判官何俊堯聽畢後詢問控方,是否有人因事件受傷,控方回答沒有後,何官表示「就算有,唯一都係可能被告喺被捕嗰陣受傷」。隨後何官向被告說,若被告為成年人,或沒其特殊背景,現已會即時判囚,並向被告稱「無論乜嘢目的,只要你做咗違法嘢,就要承擔後果」,又說「你做嘅時候可能覺得係好小事,但結果可能影響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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