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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男子強姦非禮女友人罪不成立 (17:15)

曾報讀香港大學碩士課程的26歲男子,前年涉嫌在尖沙嘴一幢商業大廈內強姦女友人,事主報警求助,男子向事主及其父母傳送手機短訊道歉。他翌日早上經羅湖口岸離港時遭拘捕,早前被控一項強姦和一項非禮罪。案件今(19日)在高等法院提訊時,控方表示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官最終裁定男子兩項控罪不成立。

鄭永信(26歲)原被控前年2月23日在尖沙嘴北京道一商業大廈內強姦女子X。他另被控同日在赤柱泳灘非禮女子X。

控方今表示,經考慮下決定不提證供起訴,法官遂裁定鄭永信兩項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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