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逾7個月未選出主席,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定改由財務委員會主席陳健波主持選舉,最終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昨(18日)在僅得建制派議員投票下,以40票當選內會主席。「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梁君彥決定及陳健波主持內會會議非法及違憲,高院今(19日)排期至周五(22日)早上開庭,由法官周家明審理是否會批出司法覆核的申請許可。
申請人為郭卓堅,被告分別為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和立法會議員陳健波。郭卓堅原要求昨晚6時緊急開庭,但未獲法院回應,惟根據司法機構網頁,案件今早排期至周五審理。
申請書指出,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和《基本法》分別列明立法會不能獨自修改《議事規則》,郭卓堅認為有關規則不能由主席隨意修改,所以梁君彥錯誤引用《議事規則》92條,指定陳健波擔任內會選主席的會議主持人的決定屬錯誤,陳健波主持會議亦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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