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18日)公布,有需要前往內地為在香港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執業單位之執業會計師、合伙人、董事或僱員;在內地提供建造業相關的專業服務的企業擁有人及員工;以及於內地、澳門或台灣從事科技研發合作活動的人,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政府表示,獲豁免者只可就獲批准的相關專業服務及以科技研發活動為目的的行程,前往及逗留相關城市或地區,其間須採取一切所需的防護措施以保障個人衛生,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社交接觸。回港後14天內,獲豁免者須接受由衛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須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衛生署呈報任何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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