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8月31日進入港鐵太子站月台及車廂以武力拘捕多人,其中一名文員涉嫌攜有彈弓、螺絲帽、雷射筆及對講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案件今(1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7月9日開審。
被告鍾日祺(33歲)報稱文員,他否認去年8月31日於港鐵太子站內月台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彈弓、48粒螺絲帽及一支雷射筆。辯方說不會爭議被告管有上述物品,只爭議有關物品是否攻擊性武器,正積極尋找專家證人作供。
被告亦否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辯方直言有關法例「寫得十分十分籠統……換言之,(罪行)包括管有手提電話」。裁判官將案件排期至7月9日開審,控方預計將傳召5名證人,屆時審訊將以中文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