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2019年8月11日使用位置偏遠的新屋嶺扣留中心處理及拘留被捕者,當晚有53人被押送到新屋嶺,事件引起公眾關注該處是否適合處理被捕者,亦有人指控警務人員在該扣留中心涉嫌行為不當。監警會報告指出,新屋嶺設施不足,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者,被捕者在被拘捕時可能已經受傷,警方應該直接送往醫院治理,而非首先送到警方羈留設施。
監警會觀察:
.沒有閉路電視、錄影會面設施、警署的中央電腦系統、適合的會面室、泊車位或等候處供訪客及代表律師使用
.只有一部固網電話可與外界聯繫,另新屋嶺一帶的流動電話網絡不穩
.位置偏僻,載送被捕者過程需時更久,加上部分被捕者在被拘捕時可能已經受傷,應該直接送往醫院治理,而非首先送到警方羈留設施
.人手不足,8月11日當日只有一名值日官以及4名人員支援行政工作,不足以應付當晚就大量被捕者醫療治理、律師會面,以及即時並準確地保存相關安排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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