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日有網民發起六區集會,有市民在港鐵太子站外聚集。一名女護理員張貼海報時,遭便衣警員踩爛海報及以粗言指罵,她用塗漿糊的棍打中警員左臂。她早前認罪,今(1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裁判官稱近期社會背景令人產生仇恨,「被告在街上貼文宣,必然預計會被人指罵,甚至不禮貌對待」,因此被告在便衣警的冒犯之下襲擊對方,並不構成減刑因素。被告聽取判刑後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判囚的56歲被告蔡妙兒任職護理員,今午坐輪椅出庭。她步入犯人欄時向聲援者揮手,其兩名女兒聽審時哭泣。被告早前承認去年10月1日在太子站B1出口外,襲擊男子羅國威。辯方求情時透露,她患有痛風和紅斑狼瘡症,近日左腳疼痛。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稱,被告以80厘米長的金屬棍打向便衣警,令對方受輕傷,當中涉及用武器襲擊,會令在場的人情緒高漲,引致危險。辯方早前指出,被告因為被便衣警冒犯而動手,惟羅官稱被告犯案的這段時間,「社會有好大變化」,令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和互信跌至低點;被告在這背景下貼文宣,被人指罵是預計之內,故不予刑期扣減。
被告聽取判刑後申請就刑期上訴,獲裁判官批准,並以原有條件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