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守機場報案中心的28歲警員,去年涉監守自盜,侵吞一個內有逾5萬現金的報失銀包。他被控一項盜竊罪,今(1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0日,以待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警員馮奕鈞(28歲)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稱他於去年2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7樓離港大堂報案中心內偷竊一個屬於陳振宇的銀包(價值7000港元),內有現金56,090元、3張信用卡、一張八達通,以及一些個人證件等財物。
據悉,案發當日有市民在機場拾獲銀包,並交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其後物主獲告知其銀包已被拾獲,遂前往報案中心認領,但當值警員發現沒有立案,覺得可疑,追查後終揭發事件。據了解,被告現已被停職。
被告獲准以現金5000元、不准離港及每星期到報到機場警署3次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