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維園舉行集會,最後演變成衝突,一名工程師涉於當日在灣仔警察總部附近管有噴漆及手套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今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再訊。
被告為報稱工程師陳文灝(34歲),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及駱克道交界,保管兩罐噴漆、一個模板及兩對沾有油漆污迹的手套。
被告獲准以5000元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保釋。
去年11月2日維園舉行集會,最後演變成衝突,一名工程師涉於當日在灣仔警察總部附近管有噴漆及手套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毁或損毁財產罪。今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6月17日再訊。
被告為報稱工程師陳文灝(34歲),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軍器廠街及駱克道交界,保管兩罐噴漆、一個模板及兩對沾有油漆污迹的手套。
被告獲准以5000元及每星期向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