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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歡迎按資深大律師意見行事 籲內會首要處理「國歌法」及商標修訂條例【短片】 (11:30)

林鄭月娥歡迎按資深大律師意見行事 籲內會首要處理「國歌法」及商標修訂條例(政府新聞處片段 剪接:劉澤浩)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4日)引述外聘的資深大律師意見,稱現任內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李慧琼可在新主席未選出前,召開會議處理急切或重要的內會事務。特首林鄭月娥今日(5日)在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內會在郭榮鏗主持選主席之下,經歷逾半年、16次會議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立法會有責任亦有能力作自我糾正,對於李慧琼願意按照資深大律師的詮釋,為政府解困,「特區政府會耐心等多幾日」。

她稱,即使沒有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特區政府也有相同見解,如果立法會主席及內會主席均認為可按照資深大律師的意見行事,政府表示歡迎。她期望周五內會可透過李慧琼提出的方法解決困局,亦希望不會出現法律爭拗甚至打鬥等情況。

她表示,目前有7條法案已經過法案委員會審議,正等待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三讀,其中《國歌條例草案》及商標修訂條例更已向內會提交法案委員會報告,「只欠埋門一腳」,有待政府與內會主席磋商何時恢復立法會二讀,促請內會首要處理這兩條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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