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日港島有多場集會舉行,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女空中服務員當日被捕未能出示身分證,今(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500元。另有7人因被搜出索帶、槌或木棒而被捕,今各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適合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獲准保釋候訊。
報稱空中服務員周玉媚(31歲),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將手袋交給朋友後與友人失散,被捕後未能出示身分證,她承認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判罰款500元。辯方稱被告不是因政治問題而沒出示身分證。
其他案件共7名被告為學生危瑛揚(17歲)、學生梁樂賢(18歲)、空中服務員盧虹羽(23歲)、廣告執行監製王永森(46歲)、地產經紀陳俊傑(33歲)、學生吳紀因(16歲)及學生謝家豐(20歲)。
控罪指稱危、梁於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分別管有一個槌及一支木棒;盧、王涉同日在灣仔莊士敦道與分域街交界,分別管有10條膠索帶及大量膠索帶;陳涉同日在波斯富街與羅素街交界管有一包索帶;吳、謝則涉同日在銅鑼灣維德大廈地下外,分別管有8條索帶及一包索帶。
7人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元至1萬元及其他條件保釋,案年押後至6月和7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