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於2017年入稟,指控10間為觀塘安達邨第一期提供裝修服務的承辦商,私下以「分餅仔」形式分配其中3幢公屋各層生意,又共同制定「套餐價」,涉嫌瓜分巿場及合謀定價。該10間裝修承辦商早前被裁定違反「第一行為守則」,競爭事務審裁處今(29日)下令該10間公司分別須繳付13.2萬元至74萬元罰款,合共397萬元。另涉事承辦商須付競委會八成訟費。今次是競爭事務審裁處首宗判處罰款的個案。
本案10間答辯公司分別為永興聯合建築有限公司、裕輝建築有限公司、茂恒油漆裝飾公司、大道建築公司、金記機電鐵器工程有限公司、協益建築公司、泰華土木工程、維新鐵器裝修公司、百達建築工程公司,以及聯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各公司案發時均為房委會認可的裝修承辦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