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涉尖沙嘴衝突17人改控暴動 續准保釋候轉介區院 (16:03)

去年8月11日有人在尖沙嘴「快閃」示威,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6名男女原被控非法集結,另有一男被控參與暴動罪,及後律政司申請改控參與暴動罪,11人反對。案件今日(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處理爭議,裁判官聆聽控辯雙方陳辭後,接納控方的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5月28日處理轉介事宜,其間所有被告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辯方律師陳辭時,爭議控方證據薄弱,大律師郭憬憲指出,控方沒有修訂原有指控,亦沒有增加新證據,如此提出修訂控罪是違反公平審訊的原則。辯方又稱,現有證據只能證明眾被告在現場出現,沒有具體行為,不明白控方有何法律基礎改控暴動。

控方反駁,控罪書已清楚指出每一個被告的參與程度,有影像拍攝到被告指揮示威者離開現場、將雷射筆照向警署等行為,亦有合謀犯案的嫌疑。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辭,接納控方改控暴動罪的申請。

控罪經修訂後,17名年齡介乎14至27歲被告均被控於去年8月11日,在尖沙嘴柯士甸道及堪富利士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其中兩名男被告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他們同日在彌敦道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其他報道:80人置地廣場「和你Lunch」 警入商場稱違限聚令

其他報道:男生涉踢警一腳 控襲警准保釋6月再訊

相關字詞﹕尖沙嘴 示威 暴動罪 非法集結 攻擊性武器 編輯推介

上 / 下一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