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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年涉毁觀塘星巴克玻璃櫃 全准保釋至7 · 7再訊 (19:45)

去年11月5日為政府就反修例運動實施《禁蒙面法》滿1個月,4名青少年當日涉破壞觀塘一商場內「星巴克」(Starbucks)的玻璃櫃後被捕,事隔5個月,今(2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其中一人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7月7日,待辯方索取文件,4人獲准以1000元保釋,須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涉事商場等條件。

被告依次為15歲女生、12歲女生、無業的黃宇軒 (19歲)及學生翁浩斌 (16歲),控罪指稱他們於2019年11月5日,在觀塘東廣場地下一間餐廳損壞其玻璃櫃;第四被告另被控同日在觀塘翠屏商場M2層佳寶食品超級市場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雷射筆和伸縮棍。

控罪內原有寫明涉事餐廳為「星巴克」,但控方申請修改控罪內容,將餐廳名稱改為「一間餐廳」。據了解,4名被告破壞玻璃櫃並離開東廣場後,警方追至翠屏商場才拘捕各人,並在第四被告袋內搜得控罪指稱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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