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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法官不宜評論社會事件是非對錯 (13:30)

51歲導遊去年8月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致3人重傷,被告洪震上周五(24日)判囚45個月。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大篇幅譴責反修例示威中各種暴力行為,如堵路、刑毁基建、「私了」政見不合者等。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早(27日)接受商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這大半年來發生的社會事件,背後誰是誰非,「法官根本不是一個很好的位置去處理」。

張達明稱,法官可有個人的政治看法,但法庭一向強調政治中立,法官要根據法律原則處理案件,判案時要明白自己的角色,法庭一向的界線是不論政見,暴力是不對的,需要制止,不可發出任何信息鼓勵人使用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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