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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二旺角衝突 女生涉藏折疊刀獲撤罪簽保守行為 (14:15)

今年大年初二晚大批市民於旺角紀念2016年旺角大衝突,其間有人堵路,防暴警察到場驅散。18歲女生在警方截查時被搜獲一把折疊刀,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在同意案情下,今(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以1000元自簽保守行為24個月,獲撤銷控罪。

同意案情指出,今年1月26日下午約4時,砵蘭街多處有小販開檔和人群聚集,警員到場進行反罪惡巡邏。及至約晚上8時許,警員留意到18歲女生陳曉蓉身穿黑衣、黑帽、黑護頸及戴上口罩,站在行人路旁使用手提電話,遂上前進行截查,並在她的側背袋中搜獲一把折疊刀,以及眼罩、呼吸面罩、氣體罐、黑色傘和生理鹽水等示威物品。

女生在警誡下表示,折疊刀在2019年中於淘寶購買,由於她在劏房居住,怕夜歸時被陌生人騷擾,故攜帶折疊刀傍身保護自己。

控方表示該案為特殊情況,一般不會以簽保守行為了事,但想給予女生機會,望法庭予以簽保守行為結案,獲裁判官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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