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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涉攜無線傳聲器被加控罪續還押 (18:15)

去年11月10日,網民發起「八區開花」示威,包括兩名消防員在內的5名男子在旺角被捕,4宗案件今(2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其中一名消防員涉攜有無線傳聲器,被加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現面對共5項罪名。控方申請將所有案件合併,辯方則要求押後,以待翻閱文件。裁判官將4宗案押後至5月4日再訊。

首宗案件的被告方志雄(33歲)為消防員,原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拒捕、管有違禁武器及非法集結共4罪,控方現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次案被告為銀行職員趙皓雋(25歲),原本面對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及管有第I部毒藥罪,控方現加控非法集結罪。經修訂控罪指稱,被告同日管有兩支汽油彈、3部打火機、一支消毒火酒及俗稱「偉哥」的昔多芬;及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方志雄及趙皓雋被捕至今扣押5個多月,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

第3宗案件被告為學生林展陶(16歲)及消防員陳瑞文(49歲),第4宗案件被告為無業的王若詩(46歲)。3人均被控非法集結罪,續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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