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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犯強姦恐嚇15歲「兼職女友」 判囚7年3月 (16:33)

過去曾干犯多項性罪行的男倉務員,兩年前在網上邀約15歲「兼職女友」到元朗一間酒店開房,趁機強姦少女,事後要脅跟他再性交,否則將其私密照傳到網上。案件昨(21日)在高院開審。男倉務員早前在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各一項強姦和刑事恐嚇罪成,今(22日)在高院被判囚7年3個月。

被告陳永霑(38歲)過去曾有13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4項非禮和2項刑事恐嚇案底。2016年4月他因依靠妓女賣淫為生罪名,被判囚8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出,本案發生於2018年4月17日和20日,事主X是一名學生,擔任兼職女友,當時只有15歲。根據事主創傷報告,案發後X患上嚴重心理失調,自我形象低落、經常發脾氣,甚至腦海時常浮現與被告相處時發生情境,將自己比喻為一個破爛花瓶,須接受長期心理治療。

法官續說,相較X,被告明顯人生經驗豐富,利用震蛋欲挑起X性慾,當X拒絕性交,仍三度強行把陽具插入X的體內,又沒有戴安全套;法官指斥,被告雖沒有射精,也沒有令X懷孕或染病,但被告無疑是機會主義者,精心策劃事件,事後又以影片恐嚇,並考慮被告過去持續干犯性罪行,決定判處被告共入獄7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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