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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商人非法抵押母親弟弟物業 仍欠款1200萬元 判囚5年半 (14:50)

六旬生意人疑生意失敗,訛稱已獲弟弟及母親授權,非法向5間財務公司抵押兩人名下物業,獲共逾1800萬元。他否認5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5罪罪成。法官今(2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稱被告手法接近詐騙銀行,更有近1200萬元未還款,判他入獄5年半。

法官判刑表示,被告陳錦洪(62歲)審訊後才罪成,悔意必然有限,其犯案手法性質嚴重,與詐騙銀行相近。法官續說,被告有計劃犯案,在家人勸喻下仍加押物業,借得第五項貸款後更無法償還,至今仍欠款近1200萬元,危害本港貸款系統實際運行。

控方案情指出,涉案九龍塘馬可尼道碧滿閣物業由被告的弟弟及母親聯名擁有,兩人從來沒有授權被告抵押物業。惟被告於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間,使用虛假授權書,訛稱已獲弟弟及母親授權,向5間財務公司借貸抵押貸款,獲共逾18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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