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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被拒上訴至終院 須續入獄服刑 (14:00)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3年前涉訛稱被操普通話大漢迷魂擄走和施虐,早前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被判囚5個月,其後上訴遭高院駁回,暫准保釋。他今(22日)在高院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許可的證明書。法官聽畢雙方陳辭後拒絕申請,林子健的保釋被撤銷,須繼續入獄服刑。

就原審裁判官裁定負責拘捕林子健的警員擁有特別知識,可以「特設專家」身分在庭上作認人程序的決定,林子健一方要求終院釐清「專家證人」所適用的法律原則、規限和指引是否與「特設專家」不同;法官又可否按自己觀察所得,作任何補充、額外或矛盾的結論;假如法官可作相關結論,他應否就此作進一步指引。

律政司一方指出,相關議題已有可沿用的法律原則,議題毋須交由終院處理。法官李運騰聽畢雙方陳辭後,認為本案不涉重大和廣泛重要性,亦無合理可爭辯之處,遂拒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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