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4日多區有人癱瘓交通系統,27歲女文書助理涉在灣仔港鐵站衝閘,被一名休班警截停後,隔着口罩咬該警員前臂,今(2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襲警罪。裁判官稱,姑息襲警行為只會助長罪行,認為監禁為適當刑罰,將案件押後至5月5日判刑,待索取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等報告,被告須還押。
被告謝穎希(27歲)報稱文書助理。辯方求情時指出,案件在被告長達3年的工作試用期內發生,或令其因而失去工作,影響前途,又稱被告自2016年起患上情緒病,情緒易受波動,她亦在事後感後悔及自責。
案情指出,去年11月14日早上8時許,休班警員17785準備離開灣仔港鐵站一號月台付款區時,看見戴口罩的被告未有使用車票拍卡方式進入付款區,於是上前表露身分調查,被告掙扎試圖逃走,拉扯期間兩人倒地,戴着口罩的被告咬警員右前臂約1分鐘,其後成功逃去但遺下背囊,兩日後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