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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大衝突罪成男子涉違監管令 准保釋6月再訊 (14:45)

一名在2016年旺角大衝突中暴動罪成的參與者,去年獲准在監管令下釋放,入住懲教署中途宿舍,其間被指沒有按時返回,被控違反監管令。案件今(1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19日,以待索取法律指示,其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吳挺愷(28歲),報稱在荃灣一教育機構任職市場推廣助理,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13日和14日,違反2019年5月20日發出的監管令,即工作完畢後沒有按時回到懲教宿舍百勤樓。

據悉,被告下班後,必須於晚上約7時前回到宿舍,但在11月中有3天沒有按照規定時間返回,其中一天更延遲近4小時才回去;而其監管令已於去年11月結束。

被告暫時獲准保釋,條件是交出現金1000元,不得離開香港及居住在報稱何文田的地址。

2016年旺角大衝突後,大批人被控以暴動罪,吳挺愷是一宗涉及10人的案件被告之一,他認罪後最終被判囚2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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