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女學生於去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試圖堵路癱瘓交通,被警方搜獲槌子、洗潔精及氣體過濾面罩等物品,原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和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今(16)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以現金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
控方開庭時稱,城大學生黃睿思(18歲)同意案情,申請撤回兩條控罪,改為自簽守行為兩年,獲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
案發當日早上約7時,黃睿思與約20名戴口罩的黑衣人在黃大仙沙田拗道集結,其間以膠、欄杆等雜物設置路障,成功攔截車輛後逃去。警員尾隨黃睿思,在黃大仙消防處員佐級已婚人員宿舍外截停她,並搜獲一個槌、一瓶煮食油、兩瓶洗潔精、四包即食鹽、11支螺絲、一紮索帶、一對氣體過濾面罩,以及一些黑色衣物等。她被警員即場拘捕,在警誡下保持緘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