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今日(11日)共有37人接受「10+4」的安排離開檢疫中心,居家完成餘下4天的檢疫,他們均為緊密接觸者,在檢疫中心住滿10天,離開檢疫中心後需戴上電子手帶回家繼續餘下的4日檢疫,完成檢疫後需繼續接受14日醫學監察。張竹君說,「10+4」安排經過科學委員會討論,國外亦有不少研究顯示潛伏期是10日,當局「平衡做得幾多」,才訂出「10+4」方案。
張竹君承認,若受醫學監察者不自行通報有病徵或不適,當局將難以監察,她呼籲他們要通報自己的情況,以免染病後傳染家人或其他人。
張竹君早前表示,檢疫中心容量只餘下兩成至三成,盼騰出空間讓新的密切接觸者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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