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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認性侵小學女兒 官斥「淫棍獸行」判囚3年4個月 (17:01)

六旬退休漢約10年前趁妻子不在家,性侵其當時讀小學的女兒,事件在2018年社工轉介下揭發。他今(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判囚3年4個月。法官形容被告作為父親但失職,令人「扼腕」,而將對妻子的性慾轉至親生女身上,更是「淫棍的獸行」。

被告N.K.S.(65歲)已退休,現靠綜援生活,經歷兩段婚姻,與前妻育有4名子女,與現任來自內地的妻子則育有一名17歲女兒,即涉案女童X。

案情指出,X就讀小二或小三(約2010年至2012年間)時,4月或5月某日下午與被告單獨在家,向被告稱想玩電腦遊戲,被告即指使X脫褲並躺在牀上便可以玩,隨後被告脫褲壓在X身上並上下擺動一會,其間陰莖有接觸到X私處,並在X內褲上射精。

辯方在庭上呈上數封求情信,其中一封為X所撰,稱事件沒對自己造成很大影響,亦已原諒父親。法官沈小民判刑時表示,X「天真無邪」聽從被告脫褲,被告破壞父女間信任,難以原諒,唯一可取是被告無與X性交,亦無再犯,考慮他認罪下,判監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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