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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佐級會反對查選民冊 遭高院裁定敗訴 (19:56)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去年11月以警員受「起底」現象影響,入稟提出司法覆核,禁止公眾和候選人查閱選民姓名和登記地址。案件早前聆訊,獲准介入聆訊的香港記者協會曾陳辭指出,傳媒作為第四權,有必要發揮監察功能,以維護選舉健全,認為資料公開必要。案件今(8日)於高院頒布書面裁決,裁定員佐級協會敗訴。員佐級協會須向選管會繳付訟費。

【19:56】選管會表示,特區政府歡迎法庭判決,會繼續安排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以確保選民登記制度的公信力。由於疫情下選舉事務處轄下各辦事處及選舉資訊中心因應政府宣布的服務安排暫停開放,處方日內會公布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的特別安排。

【16:00】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表示,會研究判辭再決定是否上訴。記協主席楊健興則歡迎法庭裁決,認為判決肯定傳媒的工作,若傳媒不能查閱選民登記冊,許多關乎「種票」的新聞將無法揭露曝光。

法官周家明在判辭中指出,任何人行使憲法權投票前,必先填寫附有個人資料的登記申請表,亦必須同意資料刊登在選民登記冊上,供大眾查閱。

周官續指出,無證據顯示有人利用選民登記冊對警員「起底」,基於選舉必須是公開、公平、公正,故駁回申請。

【14:40】申請人為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和匿名者「AA」,答辯人為選舉管理委員會、總選舉事務主任及選舉登記主任,介入人為香港記者協會。上訴庭早前就公開選民登記冊批出臨時禁制令,直至司法覆核有結果為止。

申請書指出,因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示威,令警隊和示威者產生顯著爭議,多名警員和家人的個人資料遭「起底」,並在連登、facebook、Telegram頻道等網上討論區和社交媒體公開。申請人認為,選舉事務處容許公眾和候選人查閱選民姓名和地址做法,變相令警員姓名和登記地址同樣可供公眾查閱,有違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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