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今(7日)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主動提及香港電台,稱港台雖享有高度編輯自主,但非「無王管」,要根據《香港電台約章》受商經局監督,亦要接受特首委任顧問委員會的意見,以及在被投訴時接受通訊事務管理局制約;廣播處長要對港台製作節目的編輯負最終責任,「是權與責的問題」。
相關報道:黃定光質疑用「黑警」攻擊警察 梁家榮:頭條新聞從無用這兩字
邱騰華又稱,《約章》列明,港台的公共目標和使命包括培養市民的公民及國民身分認同感,以及增加市民對一國兩制的認識;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及按《約章》成立的公共廣播機構,必須及有責任尊重及維護一國原則,不可有偏差。
港台節目《The Pulse》訪問世界衛生組織官員時問及台灣的會員資格,邱騰華早前稱內容有違「一個中國」原則。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港台公信力高,質疑邱騰華是否要破壞言論自由,「想升官發財」、「等住做特首,想到個頭都發咗燒?」邱騰華回應稱,自己對現在崗位以外的職位無任何興趣,呼籲議員勿以不相關的事轉移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