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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指監警會主動調查社會騷亂屬越權 高院遙距聆訊押後裁決 (18:00)

社工呂智恆早前提請司法覆核,稱監警會主動介入調查社會騷亂事件,乃越權及違反《監警會條例》。高等法院去年12月批出司法覆核,案件今(7日)以遙距聆訊方式審理。呂智恆一方指出,條例無向監警會賦予主動調查權。監警會一方表示,會方的調查僅包括排列事序、訪問相關者等,並無越權。法官聽取陳辭後,押後頒布裁決。

申請人為呂智恆,答辯人為監警會,雙方律師透過電腦直播屏幕陳辭。呂智恆一方指出,根據《監警會條例》,警務處長須向監警會匯報投訴,監警會負責監察處長的調查工作,並為警隊不足之處提建議,因此監警會調查社會事件已屬越權,可能與投訴警察課的工作重疊。

監警會一方回應,會方的調查目的是找出事實,從而作出裁斷,工作包括訪問相關者、整理示威衝突的時序,並無超出條例賦予的權力。在法官提問下,監警會透露現階段未就反修例風波的事件,進行任何訪問。

監警會原計劃今年2月公布審視警方在反修例風波中行動問題的首階段報告,但監警會在1月表示,須待本案有裁決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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