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同校中學生涉於上周三(1日)凌晨在大埔警署外投擲汽油彈,被控縱火及襲警,案件早前提堂時3人均須還押;其中2人今(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覆核,裁判官批准其中一人以2萬元現金保釋外出,另一人的保釋申請被拒。案件押後5月28日再訊。
3名被告依次為中五生曾華錕(18歲)、中五生羅聶峰(18歲)和中三生郭凱迪(16歲)。3人同被控一項縱火罪,曾及羅另各被控一項襲警罪。
今日只有首被告和第三被告申請保釋,在控方不反對第三被告保釋下,裁判官批准第三被告以2萬元現金,不准離港及遵守每日下午4時至翌日中午12時的宵禁令等條件保釋。至於首被告則被拒絕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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