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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曾健超案 五警申終極上訴許可今被拒 (20:04)

【20:04更新】7名警務人員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在金鐘添馬公園「暗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於2017年原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囚兩年。他們後來提出上訴,其中兩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其餘5人雖獲減刑,但維持定罪。該5名警員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今日(7日)開庭處理,經聆訊後終院拒絕發出上訴許可,意味七警案正式完結,涉案5名警務人員定罪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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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時任總督察黃祖成今到庭旁聽,他離庭時沒有回應傳媒提問。據了解,所有被定罪的被告已刑滿出獄。

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的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出,法庭單靠公開來源的影片令被告入罪並不穩妥,例如大家均可從YouTube上載下載影片,更可用不同科技如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修改母片。蔡又舉例,在一宗謀殺案當中,假如控方單靠公開來源影片指證被告殺人,辯方則可呈上被告當時沒有殺人的影片反證,變相法庭不能查證真相。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則稱,影片正式呈堂之前,法官要裁斷是否接納影片,反問蔡的說法是否推翻法官的分析。終院常任法官李義亦說,原審法官花費不少時間處理「案中案」,即判斷影片證據的可依賴性,原審判辭亦指明其分析已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蔡則回應,原審法官接納證物的標準太低,不適用於本案。

終院拒絕發出上訴許可,押後頒發判決理據。

本報就七警現職狀況及聆訊期間支薪的事宜向警方查詢,警方回覆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會於司法程序完成後按《警隊條例》及既定程序作出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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