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男童上月底被帶到南生圍一偏僻處,被人禁錮虐打、以煙頭燙胸、拍裸照及勒索金錢。涉案3名青年今(2日)被押至粉嶺裁判法院,控以非法囚禁他人、勒索等6項罪名。3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4日以待調查,其間被告須還押。
3名被告為報稱無業的曹樂謙(17歲)、無業的張曜龍(18歲),以及汽車技術員李梓峰(21歲)。3人同被控非法囚禁他人、勒索、盜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4罪。李梓峰另被控駕駛未獲發牌的車輛和運載超額乘客罪。
據悉,被告和受襲男童是同區街坊。首被告以介紹工作為由約男童見面,聲稱男童欠錢,並涉聯同另外兩名被告和一些女子包圍男童。被告涉以間尺打男童的手腳、以煙頭燙胸口,以及強迫男童致電母親索取4萬元贖款。母親表示無錢,被告涉威迫男童簽下10張欠單。
被告亦涉強迫男童脫衣拍裸照,以及搶去其手機和身分證。其後被告和數名女子上車離開,男童赤裸上身逃走。事後,警方在涉案私家車起回男童的身分證和欠單,男童胸口紅腫、手腳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