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3年前涉訛稱被操普通話大漢迷魂擄走和施虐,早前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被判囚5個月,獲准保釋等候就定罪上訴。高院今(2日)頒下判辭,駁回上訴,取消保釋,即時入獄服刑。
根據原審審訊,案發的閉路電視片段未有錄到林子健遭擄走的過程,卻錄得他曾在旺角出現,以及一名蒙面男子在旺角乘搭小巴前往西貢。控方當時稱,蒙面男子為林子健,而負責拘捕林子健和觀看過千小時閉路電視影片的警員曾供稱,當時憑林子健被捕時的樣貌、內八字腳的步姿等,在相關影片認出他。
代表林子健一方早前在上訴聆訊質疑,閉路電視中的男子容貌被遮蓋,未知警員在什麼狀態下看片,又質疑原審裁判官自行認人,做法對林子健不公。
林子健案 相關報道:
相關字詞﹕林子健 釘書機 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 編輯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