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去年從非洲國家科摩羅,走私57隻瀕危陸龜到港,旅客承認控罪,今日(4月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是本港法庭歷來就非法進口瀕危活生動物判處的最高刑罰。
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47歲男被告從科摩羅莫洛尼走私57隻被膠紙綑綁的陸龜,包括55隻輻紋陸龜和兩隻馬達加斯加陸龜,經埃塞俄比亞阿迪斯阿貝巴,於去年9月28日抵港,海關在其行李發現該批陸龜。漁護署獸醫檢驗後,認為該批陸龜受不必要痛苦、健康和福利被嚴重忽視,漁護署其後起訴被告。
法官就《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以36個月及12個月為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其即時監禁24個月及8個月,同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