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去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警方其後拘捕12人,包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等,控以「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等罪。孫曉嵐等7人今(4月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與另外6宗案件合併,本案押後至6月10日答辯。
衝擊立法會的案件分拆為4案,今午提堂的案件涉及7名被告,依次為城大編委記者黃家豪、學生羅樂生、車房工人周樂謙、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及「佔旺畫家」潘浩超。7人各被控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控方表示已索取法律意見,申請押後本案,以待與另外6宗案件合併。其中3宗案件去年已提訊,涉及藝人王宗堯、曾發起多次遊行的劉頴匡等人。另外3宗是未提堂的傳票案,據悉警方翻查閉路電視,辨認到有3人涉闖入會議廳,但未能聯絡上,故向他們發傳票。控方稱案件合併後,共有15名被告。
畢慧芬正就2016年旺角暴動案服刑、潘浩超涉其他案件正還押,其餘被告續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