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公共屋邨2015年被揭食水含鉛超標,政府其後召開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總結水務署、房委會、承建商等「集體失職」。兩名在委員會上作證的三判商涉嫌作假證供,以及欺詐承建商,去年被捕,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今日(4月1日)再提訊,兩人暫毋須答辯,繼續獲保釋至5月12日再訊。
兩名被告分別為莫海光(61歲)及蕭健煌(57歲),兩人在事件中同為三判公司負責人,其中莫海光是永興水喉渠務工程公司負責人,蕭健煌是恆利工程公司負責人,兩間公司的承建商為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兩名被告共被控兩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即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中,分別故意作虛假的關鍵陳述。莫海光另被控兩項欺詐罪,蕭健煌則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分別指兩人2008年8月至2012年7月,就部分屋邨水喉工程欺詐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辯方今日表示,需時索取警方材料及翻閱委員會騰本,申請押後答辯,獲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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