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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員涉拒捕准保釋 警長稱事後指甲脫落 (14:25)

去年十一國慶,本港多區爆發衝突。一名文員被指見到警車後逃跑,並反抗上前拘捕的警長,警長事後拇指指甲脫落。事隔近6個月,該文員今(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獲准保釋至5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

被告李肇麟(39歲)報稱為文員,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青山公路與富發里交界,抗拒執行職責的警長X。據悉,當日下午有警車駛過,被告見狀逃跑及卸下背包。一名警長懷疑被告藏有攻擊性武器,遂上前拘捕。拘捕過程中,被告涉與警長推撞及糾纏,亦忽視警長叫他「不要動」的命令。事後,該警長的拇指指甲脫落,要入院診治,被告的背包被搜出口罩及士巴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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